之前,社保费已经划归税务部门征收,现在又有新政策:国有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部门征收。
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上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秉承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河北等七省市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最为惹有注意。但是,并没有本质上的改变,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只是征管方式转变,资金分配、使用格局并未改变。
这或将有效治理此前土地出让收支乱象,提升征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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